
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原名天水县法律顾问处,是原天水县人民政府于1980年设立的,先后更名为北道区律师事务所、天水恒通律师事务所,2004年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全所共有专职律师28人,其中占编律师4名,合同制律师24人,律师助理及后勤工作人员5人,全所有党员律师6人,并成立了律师支部。下分设刑事行政、民事经济、非诉讼和财务调查、法律援助五个业务部。
2004年2月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被中共天水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同年8月被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残联评为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2005年被天水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确定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同年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所主任辛建存律师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2006年先后被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评为文明单位;2007年分别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企业破产管理人资格,是天水唯一一家被省、市两级法院同时授予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麦积区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先进集体”。
为了方便接待当事人,全方位地服务客户,该所除在麦积区开发区石佛路1号的总所外,还分别在麦积区埠南路社区、秦州区宝泰写字楼7楼设立两个接待室,总办公面积达1500多平方米。每个办公室的电脑都连接有宽带,每个办公室都配有电脑、打字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另外,该所还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每天在网站和电话热线上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及咨询服务。